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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罪恶起源(死刑、牢狱对于恶人来说 真的有用吗?)

导读死刑犯罪恶起源文章列表:1、死刑、牢狱对于恶人来说 真的有用吗?2、世界上最神秘的职业赶尸人,现在状况如何3、古代和中世纪是如何认识心脏的?丨世界心脏日4、电刑果真是最人道

死刑犯罪恶起源文章列表:

死刑犯罪恶起源(死刑、牢狱对于恶人来说 真的有用吗?)

死刑、牢狱对于恶人来说 真的有用吗?

对于新闻媒体中被曝光的“做错事的人”,人们非常敏感地关心他们将要面对什么样的惩罚,判一年、两年、还是五年?罚十万、二十万、还是更多?人们相信,判刑可以让他们“终于遭到报应”。但是,除了满足报复欲望之外,刑罚真的有用吗? 如果有用,为什么还是源源不断地有新鲜的案例出现?

眼下就有两本新书,探讨正是死刑和牢狱有没有“用”、如果没有用要怎么办的问题。其中《为什么要废除死刑》的作者罗贝尔·巴丹德,是一位为许多“十恶不赦”的嫌疑犯辩护的律师,在一场场争议巨大的“胜利”中,传奇般地推动了法国司法的改革,让这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把他们关起来,然后呢》的作者贝兹·卓辛格,是纽约市立大学的教授,她似乎走得更远,在两年间周游世界的监狱,耳闻目睹罪犯如何“改造”的情境,得出结论——监禁和惩罚的震慑力都存在于想象中,只有教育、艺术和写作可以将他们从罪恶和困苦中解脱。

一个是亲身实践、挽救被判处死刑犯生命、将“死刑判处死刑”的律师,另一个是环游世界研究监狱刑罚、给刑犯上课的教授,他们出于不同的立场、以不同的角度,都共同发出废除或改变刑罚的诉求,为犯错的人,挑战人们的常识,触动众人的愤怒,有何合理性?

巴丹德成为坚定的反对死刑的斗士,起源于一次他为死刑犯辩论的败诉现场——刑犯一共两人,一个是主犯,一个是从犯,从犯没有杀人,但也被判处了死刑——这场失败之后,他意识到司法也可以杀人,并且试图通过大量国际调查向支持死刑的人们证明,在废除死刑的地区,血腥犯罪并没有增加。但他同时也逐渐认识到,虽然可以找出无数理性的证据,但更为难以动摇的是人们心中古老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报复狂热,它会超越理性上升为一种简单而武断的正义,而这种正义是嗜血的。所以《为什么要废除死刑》的主线即是“还原人们不知道的死刑真相”,这既包括让人们从情感上认识到实际意义上的死刑有多么残忍、将会活生生斩断一个人的性命;也意味着,当每个有权参与判决死刑的人看到死刑犯也曾经是个“人”时,会意识到自己的沉重“责任”,会更加警惕自己不会利用。

在第一个案件中,巴丹德为残害儿童还表现得“毫无人性”的年轻嫌疑人帕特里克·亨利辩护,他仔细地挑选证人,以死刑是残忍的,也是荒谬无用的论证框架,让“健康”监狱的克拉维尔神父,一个曾经陪着死刑犯走上断头台的人,讲述死刑是如何进行的,还请精神病专家卢马仲教授发出证言,“对于人性的阴暗面,科学分析还有很多不确定之处……曾经有过的例子,因为没有发现犯罪人的精神异常,判处死刑解剖以后才发现犯罪人的脑部病变。”又让巴黎第二大学犯罪学中心主任雅克·雷提欧指出,死刑的震慑作用只存在于想象中,已经废除死刑的欧洲国家的暴力犯罪率与法国并无区别。

当律师也就是巴丹德上场时,他以自己败诉的案件让人们反思一次又一次重复的惨烈死刑并不能改变什么,“就在四年前,人们已经判处了布菲和庞特姆死刑、而帕特里克·亨利又是如此,包围在法院门口的人群正大喊着 ‘该杀 ’,布菲和庞特姆两人的死都没能说服公众吗?”也以激起人们情感的方式,让抚养嫌疑人长大的姐姐登场,对大众陪审员指出,是他们要承担起判决一个年轻人、而不是一个怪物死刑的责任,“当一个母亲的眼泪与另一位母亲的眼泪交错滴落的时候,正义在哪里?……时代在前进,喧嚣、躁动会结束,而你们将独自面对自己的决定。死刑终将被人们废除,而你们讲独自面对你们的判决,永远。你们的孩子会知道你们曾经判过一个年轻人死刑,到了那一天,你们将看到他们的目光。”最终巴丹德胜利了,审判结果是“有罪,无期徒刑”。

这场“胜利”为巴丹德迎来了之后无数艰险的审判,因为巴丹德反对死刑的立场越来越著名,在这样的情形下论证死刑是无用的、已经不再足以说服庭审和大众。因此他多次将死刑是无用的辩论转向还原嫌疑人本身——比如他们悲惨、受剥削的童年,让法官和陪审团感到,“在这起案件中,他们被死刑的支持人、断头台的十字军利用了,会让他们直面为死刑投票承担的个人责任”。 一场场具有争议的胜利积累之下,在佛朗索瓦·密特朗总统任期内,他担任司法部长,最终促使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通过了废除死刑的法案。

《把他们关起来,然后呢》的作者贝兹·卓辛格,对于监狱问题的研究,来源于她非裔美国人研究的博士论文以及嘻哈和监狱的调查。出于对种族问题的敏感,她深入探讨司法和监狱,发现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狱卒,监控着230万罪犯,虽然国家人口只占全球的百分之五,囚犯却占据了世界的百分之二十五,而其中种族不平等问题尤为严重,“现在被刑事监督的非裔美国人口比1850年的黑奴还多”。她进入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刑事法院任教,讲授种族、犯罪与文化,2011年担任“监狱直升班”项目的教务长——这个项目直接将监狱与大学直接连接,除了提供课程,也协助出狱不满五年的犯人复归。复归的过程并不容易,犯人们虽然求知若渴,可有时还是假释失败或无路可走,这让她怀疑,监狱真的有用吗?

她追溯美国的监狱历史,得出结论,监狱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与种族、阶级、性别等不平等问题关系紧密,现如今更是花费太过高昂,“每年花费8.8万美元来囚禁一个年轻人,却只花费10653元提供教育“;更荒谬的是,监狱根本无效,甚至会让社会现状更加无助。“自1973年来,美国服刑人数稳定成长,但是从未看到对应的犯罪率下降……概率论和心理学研究都证实监狱的威慑作用是假象,因为害怕监狱而放弃犯罪的人少之又少……更糟糕的是,监狱具有反效果,将犯人与社会大众隔绝,成为犯罪训练中心。囚犯最终必须回到社会,人际和财务又更加边缘化。”

从卓辛格的调查看来,那些被关押的人,很可能一开始就是悲惨的、被社会剥夺的人,是种族不平等、贫穷和动荡的受害者,所以她要挖掘本不透明的司法制度,通过监狱了解各个国家监狱中关押的最为卑微的民众,从而关心这些做错事的人、帮助他们复归。

她突破阻力和危险,进入仍烙印着种族大屠杀、关押着种族大屠杀罪人的卢旺达监狱,也前往充满哺乳孩子的言语谦卑的女性的泰国监狱,在与不同犯人的具体接触中,她发现,“恶在于人性”,“刑罚永无止境,只会一再反复。刑罚起源于无力感,目的是角色对调后再现痛苦情境。”她想将他们从牢狱和麻木中解救出来,她给他们开授写作课程,让他们讲出大同小异的悲惨的过去,被父母虐待,被社会遗弃,她关心他们如何在狱中过日子而不被活埋、虐待,焦虑、疯狂,以及如何重归社会, 她提供的方式是“教育”、“治疗”和“讲述”,期望以此可以找出一条让做错事的人回归社会、家庭的道路。

律师巴丹德和教授卓辛格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同样基于“刑罚并不能能够真的降低犯罪率,把犯人们关到牢狱里也无法提升社会的安全度”的前提,在各自领域擅长的实践付诸了实践:对律师巴丹德而言,废除死刑的关键点在于在庭审上让人们看到报复愤怒的非理性,让人们无法逃避判决别人死亡的责任;而教授卓辛格进一步将“犯错的人们”从阴暗面中唤出,当做讲述的主体,用教育的手段让他们自我揭露,自我治疗。总归都是让“做错事的人”,能够“还原为人”,让“人性”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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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神秘的职业赶尸人,现在状况如何

看过《僵尸道长》的都会对里面一个神秘的道士,手持铃铛,后面引领着一批蹦蹦跳跳的僵尸在夜间行走,他那手眼身法步,纸墨刀笔剑的印象非常深刻吧。

可以说英叔引领了港片的一个时代,但是随着英叔的逝去,也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结束。正所谓黄袍糯米今犹在,不见当年鬼打鬼。

那么现实中真的有“赶尸”这个职业吗?

湘西民间的赶尸起源可以追溯到蚩尤的时代,相传蚩尤是苗族的祖先,当年他与炎黄二帝决战,死伤无数弟兄。那一战简直是天昏地暗,到处都是破损的残尸,蚩尤命令军师把那些死去的兄弟送回故里。但那些士兵已经死了,在经过军师的咒语之后,又重新站了起来,跟着军师的符节一路向南。后来由于部队的行进较慢,追兵又至,蚩尤就与军师联手做法,引来一场大雾,将敌人困在了迷魂阵中。注意这个符节,它的作用很重要。后人就将军师所用的法术称为“雾术”,但是雾这个字太难写了,于是就简称为巫术了。

我们在看一些影视剧时会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清朝的刑罚一般都是秋后问斩,于是各地方衙门都会到了每年的秋分时节,领了刑部的批文处决牢里的死囚犯。

本地的在被处决后自有家里人收拾,但外地的就不行了,想要归乡,无非就两种方法,一是请四人抬运,一两个人是抬不动尸体的,四人运送又花费较大。那么请人赶尸就是最好的办法了。于是乎在秋决的前一天,死囚的亲属或者同乡都会凑些银钱给他们请来的赶尸匠,一般赶尸匠有两种,惯例是一个身穿青衣,一个穿红衣。这两位准备好针线,等到行刑当天的午时三刻,刀斧手一刀砍下,他们领了尸体以后,就得把尸体的头和身体再缝和起来。然后两位分工明确,一个念咒,一个嘻哈。类似影视中的九叔做法,取了辰砂会将尸体的一些位置涂抹,分别是脑门心,胸膛心等等地方,道门中说这些地方是七窍出入之地,所以在抹了辰砂之后,还要以一道神符镇压,待到诸事办妥,咒语一停,大喝一个起字,尸体便会应声而起,跟着符节而去。这些都是影视里面常用的情节。

在赶尸的路途中,也有停歇的地方,类似电影中的一般,摇着铃撒着纸钱喊着生人勿进,实际中湘西赶尸匠歇息的地方,既可称义庄,也可叫死尸客店。当然共同的是这种相当惊悚的地方,无一例外的阴气极重。大门一年到头都是开着,因为其两扇门板之后便是死尸的停留之所。那么赶尸匠总是得赶在天亮前就要到达这里,再到夜晚才能继续赶路。白天为什么不走呢,没有人知道,或许知道的都像电影中那些诈尸的一样被咬了。。。。。。就这样走走停停,等到了死者家乡后,赶尸匠会立刻将寿衣为死者穿戴齐全,不同于一般的寿终正寝,此等的入殓过程,全部是赶尸匠一手准备,带着一定的灵异气息。时间也多半会定在三更半夜,生人勿近的时候,或者是将死者装殓完毕,才会让家属认领。待到棺盖一开,面目一现,昨日之日不可留,堂堂俊郎后生,今日闭眼长眠;若说人生苦短,死后归家却也是一路艰难。

赶尸的文献记载不多,但并不是没有,所以俗称的赶尸也有三赶三不赶的说法。古典一些的例如砍头,受绞刑而死的都可以赶,道理也简单,因为他们多半是被迫而死甚至是冤死的,总结就是死的不服气。这类可以用法术驱赶他们。

而所谓的三个不,其实涵盖了挺多种类,比如病死的,寿终正寝的,或者是跳水上吊这类自愿而亡的;再者被雷劈的,被火烧的都不赶。那么病死的三魂七魄早就被黑白无常索了去,谁也不敢再从阎王殿上将他们叫回来。而那些跳水的没准都是被等着还魂的水鬼拘了,剩下雷劈的,火烧的都属于罪孽深重之人,大部分皮肉不全,筋肉分离,也不能赶。

我们看玄学也好,影视也罢,符咒在灵异惊悚类别的传说和故事中都是神秘而又必备的一种物品。从玄学角度出发,这个理论就太大了,什么九宫八卦,阴阳正负,奇门遁甲都能够扯出来,但以赶尸角度出发的话,符咒的作用或许并没有那么大,镇是一种作用,另外那么大的一张纸糊脸上,防蚊虫起码有一定效果,另外见了生人也不一定会受到惊吓。

讲了传说,进行了追溯,也考究了相关文献之后,赶尸或许也就不那么神秘了。

第一种说法是因为人死了以后会立即僵硬,这在医学上被称为尸僵状态。而在两天以后,尸体的肌肉组织会出现一定的韧性,然后在接着发硬。但就是这么一丝的韧性,就会让某些关节柔软化,例如髋关节,在经过外力的作用之后,有些关节就可能做到一定量的活动。严格来说,就是这么一点,便是死人能行走的物理条件中最重要的。如果将两根竹竿从尸体的腋下穿过,将其撑起的话,那么尸体在外力的作用下,比如在两根竹竿前面和后面各有一个活人扛着,这样尸体就像是个提线木偶那般妖异的跳起来! 那么这所谓的“赶尸”并不是真的赶着尸体走,而是拉尸或者抬尸。

另外一种说法,认为当年的湘西赶尸其实就是一些黑社会帮派进行走私鸦片的违法行径,而这种职业的昼伏夜出也为其的违法犯罪做了最大的掩护,故而将“赶尸”弄得阴森恐怖,其实就是为了不让生人轻易靠近,而做的一些由活人乔装成死人行走赶路的违法行为。

其他说法也有背尸与分尸之说,这里有一种非常变态的赶尸人出现,他们的做法就是把尸体大卸八块,然后顶着脑袋就走,什么四肢肚肠全丢了,然后用稻草替代。到了地方也好糊弄,毕竟穿衣入殓也都是他们自己搞,到时候开棺露头,让家属一看就行。

再次回到科学的角度来看的话,要让死人走路毕竟是不可能的,所以赶尸最主要的不在于技术的真实性,而在于这个职业的真实。或者说是人情的冷暖与人性的缺失。苗族在很早以前就掌握了摄取朱砂的技术,朱砂加热后可以还原成汞,那么汞就是最为常见的防腐材料了。清朝实行秋后问斩的制度,那么赶尸匠的时间也多在秋冬这两季,天气寒冷再加之尸体能够做到防腐的话,赶尸或背尸也就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究竟是让死者能够回家,还是让一些违法分子打着这个外衣做着见不得光的事情呢?

借用一句话,鬼神有的时候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还是人心!

古代和中世纪是如何认识心脏的?丨世界心脏日

一直以来,心脏疾病是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头号杀手。由世界心脏联盟确定的世界心脏日(World Heart Day)创设于1999年,其目的是为了在世界范围内宣传有关心脏健康的知识,并让公众认识到生命需要健康的心脏。

事实上,人类试图理解心脏和循环系统功能的历史很长,直到最近依然百出。在17至18世纪,医学界普遍认为,一个人的性格是由他血液中的某种物质决定的。“蓝血贵族”“嗜血成性”“冷血无情”“血气方刚”这些词汇,都是这个与现今完全不同的医学世界存在过的痕迹。

在《疯狂的心脏》一书中,长岛大学波斯特分校退休生物学教授比尔·舒特为我们讲述了关于心脏的自然史。在舒特看来,了解了医学界今昔的不同,我们更容易理解为什么心血管系统的研究历史中会有这么多离奇的故事和诡异的治疗方法。

为什么人类认为心脏不仅是一个维生器官,还是情绪的中心和灵魂的居所,这种观点从何而来?为什么这种观点能跨越众多文化边界?为什么这种观点始终有人信服?还有一个同等重要的问题:心脏和意识之间真的有联系吗?正如舒特所说,心脏不只是一种驱动身体中血液循环的泵,它是疯狂的引擎,也是人类文化和人性的核心。以下内容选自《疯狂的心脏》,较原文有删节修改,小标题为编者所加,非原文所有。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疯狂的心脏》,[美]比尔·舒特 著,[美]帕特里夏·J. 温 绘,吴勐 译,李清晨 审校,鹦鹉螺丨中信出版社2022年9月版。

古埃及人认为心脏记录着

死者一生的善恶

古埃及人准备给遗体下葬的时候,会先把遗体的器官依次取出。在制作木乃伊的过程中,他们对死者的心脏怀着极高敬意,认为心脏记录着死者一生的善恶。古埃及人会将心脏置于坛中,或放回死者的胸腔内,这样一来,这颗心脏就能在冥界和女神玛亚特的羽毛比重量。玛亚特是古埃及的真理与正义之神,有权评断心脏的主人生前是否善良。然而,大脑在古埃及的丧葬文化中就没有这么高的待遇了。人们只会用一把钩子把大脑从鼻孔里粗暴地拽出来丢掉。这样的行为足证古埃及人认为大脑毫无功能,或者全无用处。

如果死者的心脏比玛亚特的羽毛轻,死者就能在冥界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这颗心脏就会立刻被等在天平底下的怪兽阿米特吃掉。

如果你设身处地地站在古埃及人的角度想想,就会发现“心脏是灵魂的居所”这种想法完全合理。1978年,剑桥大学的历史学家罗杰·弗伦奇就针对这个观点发表过论文。他这样解释这个问题:生物体是温暖的,它们都会动,既会自发地动,也会因外界的改变而动;心脏也是温暖的,也会动。心脏的运动是自发的,这可能和呼吸有关,它显然也可以对外界的变化做出反应,比如在遇到危险时心跳加速。“在埃及,心脏及其周围的血管被视为生物的生理核心。”弗伦奇写道,“心跳就是心脏通过血管在‘说话’,血管把必要的分泌物和体液输送到身体各处,还对各种疾病的产生负有责任,它们携带‘生命之息’和‘死亡之息’。”

对那些寻找灵魂居所的哲学家来说,心脏就是苦苦追寻的答案。

埃及有些关于心脏的古籍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555年前后,有些现代翻译版本指出古埃及医生或许已经对有些心脏疾病有了颇为深入的认识,比如心肌梗死,甚至包括动脉瘤。动脉瘤指的是动脉壁变薄导致膨出,产生危险。一般来说,动脉瘤常发于大中型动脉,多见于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也可见于髂动脉、腘动脉(位于膝盖后侧)、股动脉或颈动脉。动脉瘤常被人称为“无声的杀手”,因为在平时这种病没有症状,可一旦破裂,主动脉上的动脉瘤(以及另一种相关的疾病,主动脉夹层)的致死率可达75%~80%。主动脉夹层是指主动脉内膜撕裂,导致血液渗漏并积存在主动脉壁的内、外膜之间。不断升高的压力让夹层破裂的风险越来越高。现代医学界认为,超声检查可以在动脉瘤破裂之前检查出血管壁膨出,因主动脉瘤破裂和主动脉夹层而死亡的患者中,有90%都可以因此被挽救。

动画《勇敢的心脏》(2018)剧照。

然而,历史学家、作家约翰·努恩提醒人们,不要轻易把古埃及人的认知和动脉瘤等具体疾病画上等号。在著作《古埃及医学》(Ancient Egyptian Medicine)中,努恩认为医学典籍“难以借用现代心脏病学的概念进行翻译”,因为古埃及和现代的概念体系相差悬殊,也因为象形文字本身就很难准确地翻译出来。

不过,虽然古埃及人了解动脉瘤可能只是现代人的推测,但人们公认的是古埃及人相信从鼻子吸入的空气会经由肺进入心脏,然后被心脏泵出,经由动脉流向全身,给全身带来脉搏。这个观点听着也有点儿奇怪,但努恩指出,如果你拿“富含氧气的血液”来代替他们所谓的空气,“整段叙述其实就和真实情况颇为相近了”。

在当时,埃及的医学知识被其他文化奉为圭臬,因此他们关于循环系统的观点也就被其他文化接纳了。古希腊和古埃及的文化交流广泛,既有直接的交流(比如古希腊的托勒密王朝曾统治埃及275年),也有间接的交流(许多古埃及文学著作曾被希腊人翻译并改编)。因此,在这些文化中,人们对心脏的看法是有众多相似之处的。

“心本位主义者”中最著名的

一位就是亚里士多德

希波克拉底(约前460—前377)常被人称作医学之父,现代医学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正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希波克拉底是希腊科斯岛一家医学院的院长,因其哲学思想和医学观察而青史留名。除此以外,他还一直致力于将医学与魔法、迷信划清界限。在希波克拉底之前,人们普遍认为所有的疾病都是众神的惩罚,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唯一方法就是用赞颂、纳贡、祭祀或祈祷的方法来取悦神明。但希波克拉底深受埃及医学思想的影响,强调清洁环境和健康饮食等概念。他还认为人体内有动脉系统,内部充满空气,这应该也是受了古埃及人的影响。举个例子,希波克拉底认定气管属于动脉,这也就是为什么气管最早在希腊语里被称为“arteria aspera”——意为粗糙的动脉。

希波克拉底是不是也和古埃及医生一样,认为心脏是灵魂的居所,这一点我们还不清楚。他在著作中表达过前后矛盾的观点,有时候说是心脏,有时候又说是大脑,历史学家认为这有可能是因为我们无法分辨所有署名希波克拉底的著作中哪些真的是他写的,哪些是他的门徒或同行写的。

目前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在希波克拉底之前不久,古希腊还有另一位自然哲学家、医学家阿尔克迈翁(Alcmaeon of Croton)。关于人体如何运作,阿尔克迈翁提出了一套在当时极具开创性的理论。在公元前480年到公元前440年这段时间,他提出大脑才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他认为,大脑不仅是智力的源头,还是眼睛等感觉器官的必要“伙伴”。这一论断让阿尔克迈翁成了史上第一位“脑本位主义者”,也就是信奉人体的功能均以大脑为中心的人。但在他之后的好几个世纪里,“脑本位”理论都上不了台面,“心本位”理论才是主流。

电影《心脏移植医师》(2014)剧照。

“心本位主义者”中最著名的一位就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虽然亚里士多德被后世称为“生物学之父”,但他对心脏、大脑、肺等器官的认识并不准确。他能赢得这一名号,更多的是因为他是生物分类学的开山鼻祖。亚里士多德仔细观察过几百种动植物,并对许多物种进行过解剖,利用观察到的动植物特征(如有无血液)开创了一个系统,让所有生物都可以被分类研究。

亚里士多德观察过小鸡胚胎的心脏活动,发现心脏是第一个发育的器官。他提出假设,认为大型动物(如人类)的心脏都有三个腔室,即左腔、右腔和中腔,而中型动物的心脏有两个腔,小型动物的心脏就只有一个腔了。

亚里士多德还认为心脏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是智力、情绪和灵魂的居所。他对神经系统全无认知,因此指出心脏是所有外来感觉信息的处理中心,眼睛、耳朵等器官将信号通过血管传递给心脏。至于大脑,亚里士多德给它安排了一份非常平凡的工作——差不多就是一个散热器,冷却心脏用的。

亚里士多德身后500年,盖伦(约129—200)出生在爱琴海岸的小城帕加马。帕加马本是古希腊的一部分,在盖伦的年代已经并入了罗马帝国。盖伦是一位建筑师的儿子,家境富有,最终走上了医生和哲学家的道路。他在医学界的影响极为深远,其学说(以及他的门徒们的学说)在之后的差不多1500年里都占据着统治地位。

盖伦受到希波克拉底影响,年轻时四处游历,在埃及亚历山大港(当时科学和医学发展的中心)等地获得了丰富的行医经验。他信奉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相信灵魂的存在和灵魂与器官的紧密联系,而他自己很快也将亲眼进行这样的观察。

盖伦在家乡的罗马角斗士学校当过医生,在职期间,他对人体的解剖结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治疗过大量划伤、砍伤和外伤截肢的病人后,盖伦发现他可以向伤口施用收敛剂(如醋)来抑制出血。收敛剂能让血管收缩,减少伤口流出的血量。同时,他还会使用在酒中浸泡过的绷带和含有香料的软膏来促进伤口愈合,防止感染。虽然他本人对感染是什么以及感染的成因毫不知情,但治疗过程中使用的酒很可能抑制了细菌的滋生。

盖伦将外伤称为“身体之窗”。公元160年前后,他搬到罗马居住,随即发现罗马城禁止人体解剖,他的理论也受到了影响。古希腊也有过禁止人体解剖的禁令,只在公元前3世纪初短暂地放开过,但就在那一小段时间出现了很多大发现。那时候,医生赫罗菲拉斯(Herophilus of Chalcedon)和年轻的后辈埃拉西斯特拉图斯(Erasistratus of Ceos)对死刑犯进行过活体解剖。10在解剖实践中,赫罗菲拉斯发现了心脏瓣膜,而埃拉西斯特拉图斯则解释了心脏瓣膜的单向通过性。后者还发现心脏是一个泵。此外,二人一起发现了动脉和静脉在结构和功能上的区别,但他们均未能纠正当时认为动脉中充满空气的错误观点。

动画《勇敢的心脏》(2018)剧照。

对人体解剖施以禁令,无疑严重地阻碍了古希腊和罗马的医学和生理学进步。在赫罗菲拉斯和埃拉西斯特拉图斯之后,这条禁令在西方世界持续了1800年之久,其间鲜有例外,直到14世纪才终于被意大利废除。

1992年,耶鲁大学的历史学家海因里希·冯·施塔登提出问题:为什么人体解剖在古希腊被视为禁忌?他总结了两条主要因。第一,当时令人生畏的文化传统认为尸体具有毒害和腐蚀的力量。任何人只要和尸体有接触,哪怕只是看了一眼爱人的遗体,就都必须经过漫长的“净化”过程,环节包括泡澡、外涂各种物质(如血液、泥土)、烟熏,还有祷告。在死者的住处和埋葬地点,人们也会进行类似的仪式。因此任何进行人体解剖的人都跨越了当时文化传统所能接受的极限,脏污程度堪比犯罪。冯·施塔登分析,第二个让希腊人禁止人体解剖的原因是割破皮肤背后的负面含义。他指出,希腊人认为皮肤“象征着整体与和谐”。据此推测,战争时期应该属于例外,此时希腊人可以刺穿、砍削、切开敌人的身体。

盖伦没能发现血液经由肺

从心脏右侧流向心脏左侧

几百年后,盖伦在罗马也碰上了同样的禁令,因此他只得借助动物实验来推断人类循环系统的结构。他的实验品包括猕猴等猿类,还有猪、绵羊、山羊和狗等,实验的场所常常不避人,所以名声也越来越大。盖伦延续着前辈的进展,将心脏描述为一个带有阀门的泵,同时驳斥了长久以来人们认为动脉中流淌着空气而非血液的观点。他将狗的动脉在水下割开,血液(而非空气)在水中散逸而出。据此,盖伦彻底证明了古埃及和古希腊医生的错误,表明了动脉不是呼吸系统的一部分。

盖伦对其他器官系统也颇有研究。他指出了膀胱和肾脏的基本功能,验证并区分了颅神经和脊神经的功能,证明了大脑——而非心脏——才是感觉传导通路和运动传导通路(也就是信息传入和传出身体的通路)的核心。

不过,盖伦给我们留下的遗产中也有很多错漏。站在今天回顾过去,我们可以说盖伦的部分错误是因为他无法搜集到人体进行解剖。比如,他对肾脏的认知来源于狗,可犬类的右肾位置略高于左肾,而人类恰恰相反。

盖伦留下的一个更大的错误在于人体的“运行方式”。他认为动脉血和静脉血是完全不同的物质,流经不同的器官。用他的话说,静脉血是浓稠、暗色的,由肝脏以吃下的食物为原料制造,最终流入心脏的右侧,然后由心脏泵出,为全身提供营养。区隔左右心室的心室壁上有肉眼看不见的小孔,在静脉血流入心脏后,一部分血液透过这些小孔渗入心脏左侧。根据盖伦的理论,血液将在这里和“气”(pneuma)混合。“气”是一种气态、有灵性的物质,从周围的空气中提取而出,通过气管和肺进入人体,最终被运送至心脏左侧。盖伦总结道,融合了“气”的静脉血就是动脉血,更加温暖,颜色也更鲜亮,因此成了“生命精气”。这些“生命精气”经由动脉,游弋全身。血液流入大脑后与“动物精气”(animal spirit)混合,而“动物精气”平常就在中空的神经中流淌。至于代谢废物,盖伦称之为“黑烟”(sooty fumes),可以通过呼吸,从气管排出。

哎呀!

从解剖学的角度看,在盖伦关于循环系统的所有谬误中,最严重的应该就是他没能认识到体循环和肺循环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没能发现血液经由肺从心脏右侧流向心脏左侧。盖伦提出的理论是心脏的左右两侧靠一些看不见的小孔连通,这直接把人们对循环系统的理解引向了歧途,误导了人们长达数个世纪。

盖伦的循环系统模型。

还有一点很令人遗憾,盖伦对希波克拉底早他600年提出的四体液说深信不疑。四体液说是指认为人体中有四种由肝脏和脾脏产生的物质——体液,分别为血液、黏液、黄胆汁和黑胆汁。

四种体液对应着自然界的四种元素——空气、水、火和土,而且每种体液都具有热、冷、湿、干四种性质中的两种。上述排列组合令人摸不着头脑,因为不同文献中的记载不尽相同,不过最为关键的是,如果你想保持身心健康,就必须维持四种体液的平衡,因为每种体液对人体有着与其特性相应的影响。

正因为有了这套理论,医师们及当时所谓的理发师医匠们在之后的几百年里都在探索应对体液过量的方法。举个例子,发热,以及伴随发热出现的脸颊潮红、心跳加速等症状会被视为血液过多导致的结果,于是当时的医务人员就靠减少血液量来缓解,经常给患者放血。人们相信,冷静、平和、面色发绀(青紫),比狂热、躁动、面色潮红更健康。

类似地,盖伦认为,各种体液以不同的比例混合能让人们显示出不同的性格特征。“多血质”的人,体液主要是血液,性格乐观,喜好交往;而“胆汁质”的人没有耐心、暴躁易怒;“抑郁质”的人充满黑胆汁,容易忧伤;“黏液质”的人看似安静沉寂、冷漠平和。这些词汇,直到今天我们还能听到有人在用,虽然今天的人们已经不会再拿它们来武断地定义一个人的性格,只是用来形容暂时的精神状态,但其在历史上有过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

虽然盖伦犯过很多错误,但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他的理论给科学发展带来的真正打击并非出自他个人,而是中世纪的教会认为他“受到了神的点拨”,无可挑剔,这才保证了其理论得以长久地流传。盖伦著作等身,现存的著作就有将近300万字。罗马帝国陷落后,他和其他罗马科学家名声受损,著作没能立刻从古希腊语被翻译成拉丁语(当时学术交流所用的语言)。不过在中世纪前期,盖伦的著作主要被叙利亚的基督教科学家翻译成了阿拉伯语,后续又从阿拉伯语被翻译成了拉丁语。盖伦本人不信基督教,但其著作因众多译者的信仰而带上了越来越浓的基督教色彩。经过这么“折腾”,他的著作越来越迎合中世纪教会的口味,其后果是灾难性的。

教会对盖伦等一众理论与教义可融合的科学家十分偏爱,这导致盖伦充满错误的理论在世界各地都被奉为不可挑战的医学至理。216年左右盖伦去世,可他的理论在他死后还流传了1000多年。直到进入16世纪后,许多探寻真理的医生才发现他们在典籍中读到的内容和他们的实际观察结果不符。最终,这场由教会支持的对新医学研究的打压,变成了知识的蛰眠,甚至可以说是一场漫长的“冬眠”。

受到盖伦的影响而流行起来的医疗操作,其中之一就是我们刚刚提到过的放血。放血一直流行到了20世纪前夕,“寿命”长得惊人。最早把放血当成医疗手段的是埃及人,然后这种操作逐渐传入古希腊和古罗马,并在19世纪的欧洲达到顶峰。那时候的医生和理发师医匠笃信四体液说,使用经过特殊设计的放血器械来治疗多种疾病,包括鼠疫、天花、肝炎等。女人要靠放血来“治疗”月经,准备进行截肢手术的人要靠放血来减少在肢体中循环的血量,甚至连溺水的人都要靠放血来拯救!

相反,有些被诊断为“缺血”的病人,则会被强迫喝下刚处决的犯人的鲜血。古罗马的癫痫患者会喝下刚被杀死的角斗士的血,这可能就是这种操作的起源。医学史学家费迪南德·彼得·穆格和阿克塞尔·卡伦贝格进行过调研,发现有些古罗马医生认定饮血可以治疗疾病。部分癫痫患者的症状确实自愈了,这无疑被人当成了这种说法的佐证,但其实根本与饮血无关。

放血操作“挺过”了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一直持续到19世纪才终于为人摒弃,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吧。从欧洲到北美,科学和艺术都在不断地进步着,唯独医学在许多方面却停滞不前。而且,就算很多地方禁用了用于放血的“医疗器械”,比如放血刀(外形就是一把小折刀)和放血箱(内置多个刀片的小箱子,患者需将手指插入箱内),人们也还能搬出一种更加古老的放血“工具”——欧洲医蛭(Hirudo medicinalis)。欧洲医蛭是一种水蛭,属于环节动物(和蚯蚓一样),具有锯齿一样的牙齿,唾液中含有一系列抗凝血剂,以吸血量大闻名。医生利用这些特点,拿它们来治各种疾病,从头疼脑热到精神疾病都少不了用它们。

史上第一个发现心脏左右两侧

连接通路的人

幸好,在西方医学被盖伦的错误理论拖累几百年的时候,世界其他地方的科学家还能自由地进行探索。

在美国的一档电视智力竞赛节目《危险边缘》(Jeopardy)中,如果提出“威廉·哈维是什么人?”,那么势必有人会回答:

“第一个正确地指出血液如何流入和流出肺的人。”

威廉·哈维是17世纪的英国医生,但准确地说,肺循环早在哈维出生前300年就已经被人发现了。那时候全天下都笃信盖伦的学说,那些针对血液循环提出不同意见的探索者堪称“冒天下之大不韪”。

动画《勇敢的心脏》(2018)剧照。

伊本·纳菲斯(约1210—1288)出生于叙利亚,博学,早年在大马士革学医,后任开罗曼苏里医院院长。29岁时,伊本·纳菲斯出版了他最有名的学术专著《阿维森纳〈医典〉解剖学评论》(Commentary on Anatomy In Avicenna’s Canon)。阿维森纳是个拉丁文名字,指的是波斯学者阿布·阿里·侯赛因·伊本·西拿。这位学者活跃在1世纪,针对许多主题都写过精彩的论著。

在医学方面,阿维森纳研习过盖伦的理论,并根据自己的研究对其进行校正后才教给学生。他还深受亚里士多德影响,认定心脏才是人体的控制中心,而非大脑。阿维森纳最著名的著作《医典》(Canon of Medicine)是一部五卷本的医学百科全书,融合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以及波斯、希腊、罗马和印度的医学理论,还有盖伦的解剖学与生理学论断。这部著作在中世纪成了标准的医学教材,还被翻译成了欧洲的学术语言——拉丁语。直到18世纪,《医典》仍在被广泛地使用。

评论阿维森纳的著作时,伊本·纳菲斯指出了一个困扰医生和解剖学家上千年的问题,那就是心室壁上看不见的小孔到底在哪里。盖伦说血液要通过这些小孔从右心室进入左心室,可伊本·纳菲斯在研究过比较解剖学(也可能真的解剖过人体)之后认为,盖伦提出心脏内有小孔,很可能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大量的血液是不断经由肺从心脏的右侧流向左侧的,肺才是左右心室之间的“沟通桥梁”。伊本·纳菲斯写道:

心室是闭合的,没有阿维森纳和盖伦所谓的明显开口和通路适合让血液通过。22心脏上没有小孔,而且心室壁很厚,血液必定在被稀释后通过肺动脉进入肺脏,充入营养物质并与空气混合后……再通过肺静脉,最终抵达心脏左侧的腔室。

伊本·纳菲斯就这样成了史上第一个发现心脏左右两侧连接通路的人。直到400年后,他的观察结果才终于被验证。解剖学家马尔切洛·马尔比基使用原始的显微镜观察到了肺部细小的毛细血管缠绕在一个个“小气囊”,也就是肺泡上的现象。通过探索这些毛细血管,他最终把肺动脉和肺静脉的功能联系了起来,即肺动脉带着缺乏氧气的血液进入肺,而肺静脉带着富含氧气的血液返回心脏。

遗憾的是,虽然伊本·纳菲斯是史上第一个正确指出肺循环存在的人,但他的学说没能在西方医学界引起什么反响,反而被人们遗忘了。直到1924年,一名埃及医生才在柏林的一座图书馆里找到了其著作的一个抄本。

动画《勇敢的心脏》(2018)剧照。

无独有偶,传统中医关于心脏和循环系统也有自己的一套理论。2000多年以来,中国人都认为心脏是“百官之首”。在历史上,中医和西医对心脏基本功能的认识是差不多同步的,但中医至今都认为心脏主管神智。

如上所述,剑桥出身的哈维(1578—1657)并不像一般的历史书中所介绍的那样,是心脏研究方面的先驱,但他无疑是最出名的,还是第一位指出人体就像机械、每个器官都有一种或多种独特功能的西方科学家。哈维利用科学方法,将血液循环解释成一种自然现象,但这常常与《圣经》的教条或盖伦的学说相悖,因此总会引起宗教和政治上的问题。通过使用蛇、鱼的血管,以及人类胳膊的浅表动静脉血管进行实验,哈维发现循环系统的工作遵循物理规律,血液的流动是心脏搏动的结果。在17世纪初,这一发现极具争议,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发现为后来启蒙运动时期的医学进步打下了基础。不过,哈维也受到了时代的制约(他还是英国教会的一员),没能打破当时人们对心脏的玄学印象,依然认为心脏控制着精神,是全部情绪的“居所”。

这种现代医学知识和根深蒂固的信仰之间的冲突,能够解释为什么理论和实操总是割裂的。虽然解剖学和生理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人们对抗疾病的能力没有取得对等的进步。在体液学说退出历史舞台之后,用水蛭来“让静脉呼吸”的疗法依然屹立不倒,这就是实操跟不上理论发展的实例。当时人们对尚无法治愈的疾病所做的一切尝试中,几乎都能找到这种割裂的影子。

1628年,哈维发表了他的经典著作《心血运动论》。这部著作引起了很大反响,但在发表时,他其实是第三个或第四个站出来纠正盖伦错误的人,并非第一个正确找出血液出入肺脏途径的欧洲科学家。

甚至可以说哈维的研究

开创了现代心脏病学

迈克尔·塞尔维特(约1511—1553)来自西班牙,他研究得出了和伊本·纳菲斯差不多的结论,即盖伦所说的“看不见的小孔”不存在,以及肺循环和体循环之间的真正联系。但有一说一,塞尔维特在提出这个理论时很可能“借鉴”了伊本·纳菲斯未受认可的观点,不过他的观点是不是原创我们不作讨论。1553年,塞尔维特在长达700页的著作《基督教的复兴》(The Restoration of Christianity)中如是写道:

人们普遍认为(心脏左右两侧的)沟通是通过中央的心室壁完成的,但其实不然。25去除废物后的血液离开右心室,会走上一段漫长的道路,通过肺。血液被肺处理,变为橙红色,然后由肺动脉流向肺静脉,真是巧妙的安排。

不过很可惜,塞尔维特在著作中否认的可不只是盖伦的血液循环理论。在书中,他写满了亵渎神明的言论,甚至扬言反对婴儿洗礼和“三位一体”论。这让塞尔维特陷入了极为尴尬的境地,权势滔天的罗马教廷和新兴起的新教势力都被他激怒,很快就指控他为异端。

1553年4月4日,塞尔维特被逮捕,但三天后他就越狱了。法国宗教裁判所做出缺席判决,裁定他应该被处决,于是人们放火烧了他的雕像,还用空白的纸张代替真正的书籍,一并施以火刑。

在逃往意大利的途中,塞尔维特在日内瓦被人抓住。罗马教廷和新教教会此时显示出了惊人的默契,一致决定将他处以死刑——这次他可不能缺席了。每个人看起来都认定塞尔维特罪不容诛,必须被烧死,但没想到德高望重的新教牧师约翰·加尔文挺身而出,要求宽恕他。这可能是因为塞尔维特在参加加尔文的布道大会时被人抓住,加尔文心有不忍。然而,加尔文的求情没能改变审判结果,于是他又转而请求教会改用斩首,不要把他绑在柱子上烧死。最后,教会写信批评加尔文过分宽容,而塞尔维特也难逃和自己的著作(这次用的是真书)一起被处以火刑的命运。至于塞尔维特的著述,据说他死后只留下三本幸免于难,被人藏了起来,以免被毁。《基督教的复兴》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对医学来讲,等于是塞尔维特关于肺循环的论述彻底被人遗忘了。

进入12世纪后,罗马天主教廷对人体解剖的禁令逐渐松动,只要解剖行为不是由神职人员主持且在大学校园内进行,就都可以接受。借此东风,建立于1222年、位于意大利北部的帕多瓦大学就成了学者和医生研究人体解剖学的圣地。到了16世纪中叶,帕多瓦大学更是由于解剖学教室的发达和比利时解剖学家安德烈亚斯·维萨里(1514—1564)经常光顾而驰名。那个时候,宗教、道德和美学针对人体解剖的禁令在拖累医学界几百年后终于得以取消,而维萨里在这一学科成了先锋,用盖伦无法实施的方式对人体进行了研究。他绘制了一大套精美、细致的解剖图谱分发给学生,并经常在课上大谈盖伦的错误。

动画《勇敢的心脏》(2018)剧照。

1543年,维萨里发表了代表作《人体的构造》(De humani corporis fabrica libri septum)。在书中,他强调直接观察是学习人体解剖学的重要方法。维萨里对盖伦的质疑在字里行间体现得淋漓尽致。在1555年发表的第二版中有一句话说血液“把心室之间的隔膜充分浸透,从右心室流向左心室”,为了修改这句话,他甚至对全文进行了一次修订,直接改成了“我看不到任何一点儿血液透过隔膜,从右心室流向左心室”。然而,维萨里没能提出自己关于体循环和肺循环的观点。除此以外,他还指出在解剖结构上,动物和人类有着重要的差别(盖伦主要依靠解剖动物做研究)。维萨里在诸多器官系统的研究中都颇有建树,但他最大的贡献还要数把心脏看成全身血液循环的“泵”这一项。正好进入16世纪后,机械泵开始广泛应用,将水运向各处。

虽然人体解剖的禁令解除,帕多瓦大学许可维萨里做解剖研究,但是他动不动就搞出和几百年来的医学传统相悖的结论,这依然让罗马教廷很恼火。就比如,他观察到男人和女人拥有同样多的肋骨,这可跟《圣经》说的不一样(虽然他是对的)。维萨里在从“圣城”耶路撒冷返回的旅程中离奇死亡,有人猜测他是因为解剖了一位还活着的贵族,才逃出西班牙的。但这种传闻缺乏证据,因此为维萨里作传的查尔斯·奥马利并未采信。奥马利指出,这趟朝圣之旅很可能是维萨里逃离西班牙皇室的借口,他希望能重新回到帕多瓦大学,谋回过去的教职。可惜,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出发,在到达扎金索斯岛(现属希腊)时,维萨里去世了,死因不详。现代传记作家认为,艰苦的航行条件、海难、传染病都是可能的死因。

后来,维萨里的一位学生马泰奥·雷亚尔多·科隆博(约1516—1559)接替了老师的位置,成了帕多瓦大学的解剖学教授。1559年,科隆博发表《解剖学》(Dereanatomica)。在关于心脏和动脉的章节中,他做出了关于肺循环的精确论述,比哈维更早一步:

所有人都认为两个心室中间的隔膜开放了一条让血液由右心室流向左心室的通道……但这是大错特错的,血液应是由肺动脉流入肺,然后在肺中被稀释,最后混合着空气经由肺静脉流入左心室。迄今为止,没有人在著作中写到这一点,但我们都尤其应该观察到这一结果。

最终,波斯学者、西班牙医生和比利时、意大利的这两位解剖学家都没能因为对循环系统的研究而名垂青史,可他们分别指出了血液从右心室流向左心室的正确路径,尽管详尽程度不同,我依然为他们感到不公。伊本·纳菲斯、塞尔维特、维萨里和科隆博的著作可分别比哈维的著作(1628年)早发表了389年、75年、73年和69年呢!

左图为科隆博的循环系统,右图为哈维的循环系统。

不过,我也完全肯定哈维的贡献,他的研究帮助医生们打好了许多基础,甚至可以说他的研究开创了现代心脏病学。他以科学观察为依据的研究方法成了后世追随者的“行动指南”,让后世的研究者对心脏和循环系统的工作方式,以及研究它们的方法有了基本的见解。

当然,针对心脏和循环系统,亟待进行的研究还有很多,比如科学家还在探究脉搏和血压,还在改进听心音的器具,再比如还有人在研究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之间的气体交换,以及不断新增的各种循环系统缺陷和疾病。但远在血液的本质和血液流向全身的通路被发现之前,有些17世纪的医生就已经开始思考,在人生病时,与其把这些红色的体液给抽出来,倒不如多往身体里注入一些更为合理。

原文作者/[美]比尔·舒特

摘编/安也

编辑/走走 青青子

导语校对/杨许丽

电刑果真是最人道的刑罚吗?一念天堂

这几天,我花时间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最开始还是暑假无聊从电影榜单中找到看了看这部电影,这才激发了对这本原著的兴趣。

但今天,盖茨比这个人类高质量舔狗不是重点,我在读到第十一章时,注意到从事非法生意的沃夫希姆先生的朋友罗西·泰尔被几名暴徒乱枪打死在饭店门外,最后这几名凶手被使用电刑处死,当时那个年代大致处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在经过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交流电也应用在工业生产之中,当然,因为交流电的不安全性及危险性也使得它得到监狱的青睐。这让我产生了好奇,人在经受电刑时会遭受多大的痛苦?是不是痛不欲生呢?

我在查阅资料后发现,这种刑罚起源于美国,刚开始,电刑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犯人的速死,少点痛苦与惨叫,但是在刚开始的应用中,因为犯人之间体质的差异,实际效果与想象有很大的差异,经常出现无法达到使人迅速昏厥致使脏器破坏的目的,体表会因为肌肉痉挛、神经系统受损出现大量汗液和其他体液,但犯人全身已经焦黑,却不停地惨叫的恐怖情景。

说到电刑,就会想到抗日剧中日本侵略者经常用来折磨我们同胞的电椅,它的发明者是夏努·布朗,他曾经是爱迪生的雇员,事实上,爱迪生为了自己的商业计划——证明交流电在家庭生活中的危险性,抛弃了自己作为死刑废除论者的原则(看来原则也没有钱好使,哈哈!)也参与到了发明过程中。

这是美国在20世纪经常采用的死刑执行手段。但随着技术的进步,人们逐渐开发出精确控制电流的方式,它又被应用到了刑讯手段中,在影视剧中经常可以在国民党和日本人的监狱中发现它的身影。

它刚开始时因为设备不够“先进”,行刑时间通常放到早上执行。

凌晨时分,犯人被从死囚牢房提出,洗浴,行刑时贴近电极的部位要剃去毛发。一般情况下犯人须剃发,一边小腿也要剃毛,以保证电流顺利通过。(做个小电椅还得脱毛,爱了爱了)一般电刑还会使受刑人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毕竟身体的整个系统已经在高压下紊乱了,自然难以控制,场面很是恶心。

第一个被施加电刑的人是一位美国的变态,威廉·凯姆勒(1860年5月19日-1890年8月6日),来自美国纽约水牛城。

凯姆勒因为1889年3月29日使用短柄斧杀害自己的情妇泰莉·齐格勒,被法官随后被判处死刑,定于1890年8月6日早上七点于纽约的奥本监狱执行。

然而因为电流不足,首次电击后威廉·凯姆勒仍有呼吸,第二次电击让他的皮下血管破裂流血、身体着火却仍然不死。直至第三次电击才死去,但已是行刑后第8分钟。一位在场目击的记者形容这是“一个可怕吓人的场面、远比绞死还糟”的场景。

事实上,电刑还可以被区分为高压电刑和低压电刑。字如其义,高压电刑通常使用电棍,用高压线圈造成电击。

低压电刑以受刑人的身体作为电流回路,电压一般控制在200V以下,常将电极接在受刑人的乳头、阴道、阴茎、肛门等处,引起强烈疼痛,达到刑讯逼供的目的。(这种方式多被应用于刑讯逼供,但是现在我感觉还是经常出现在一些少儿不宜的电影这种,为了不被限流,在这我就不介绍了,具体的电流数据可以去度娘康康)

鲁迅夫人许广平还曾经被这种刑罚过,在生前写过《遭难前后》一书,描写她自己被日本宪兵施加电刑时的感受:“滋滋声的电流,从电线走到马蹄形的铁圈上,走到贴肉的手腕上,通过脑神经,走到全身,个个细胞遭到电的炙烧,大小神经遭到电极的震晕,通过血管,走入骨髓,全身发生剧烈的变化,不由自主地痉挛随着电流的强弱而轻重,比晕船还更有说不出的痛苦之感。全身在沸腾,不由自己克服,从内部脏腑到四肢五官百骸,无不起反应了,一句话:形容不出的难受。”……“耳中轰雷般响,眼前乌黑了一片旋又感觉清澈,像暴风雨前的晦暝交变似的。”

最终,这种刑法实际上并不人道,十分残忍,而被美国的大多数州所禁止了。

这种刑罚被禁止真的是大快人心哈,如果想轻松点上天堂的话,我建议还是一颗子弹爆他头,但对一些刍狗就例外了呢。

总之,这个就是看运气,运气好,一顿电击直接带走,运气不好,那可就老痛苦了!

古代死囚临刑前,碗里被放一块生肉,犯人通常会感恩戴德

中国自古有句古话叫做“人命关天”,所以古人对生命的尊重绝不像古装剧中演的那样卑微,不管是什么人,就算是罪犯要被定死罪,也是要上报到皇帝那,这期间还要经过层层的复审,以免出现误杀的情况。

就算囚犯被定了死罪,也不能立马问斩,除了那些意图谋反和大逆不道的才会被立马监斩,但其他被定罪的死囚,必须要等到秋分之后,入东之前才能问斩,这就是“秋后问斩”,主要是为了顺应天意,春夏乃万物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的季节,所以死刑犯通常都选在这个时候行刑。

如此还不算完,就算行刑的当天也有许多繁琐的规矩,比如说要在午时三刻行刑,早一点晚一点都不行,因为古人认为午时三刻的阳气最盛,可以避免犯人的冤魂来祸害人间。

还有行刑时对刽子手的要求也比较高,但凡砍头的罪名可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般人头落地,恰恰相反,刽子手必须要给死者留个全尸,一刀下去既要保证犯人死,还不能把犯人的头完全砍断。

纵观这些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古人对生命的谨慎对待,而这份“谨慎”又大多出自古人的封建神鬼的思想,就连那一碗断头饭也是。

“断头饭”最早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春秋战国是一个“君子”的时代,就连打仗开战都有许多讲究,比如说开战之前必须下战书,两军对垒必须等人家准备好了才能打,对手战败逃跑时,得等别人跑了一百步才能追等等。

而对待死刑犯也有相当人道的规定,率先制定“断头饭”这个规矩的,是楚庄王,或许他只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仁义,让犯人在临死前吃一顿饱饭,但他的这种做法确实受到后世的效仿和欢迎,甚至是到了不差钱的宋朝,这一顿饭的标准上升到了五千文钱的标准,不可谓不豪华。

然而可以想象的是,在行刑之前,犯人们大多没有什么胃口,所以有时候断头饭并不是一碗白米饭,一碗红烧肉,而是一碗白米饭加几片青菜叶子,但通常会在犯人的碗里放一块生肉,熟肉都没有胃口吃,更何况是生肉?

原来放生肉的习惯源于民间传说,古人很相信轮回的说法,因此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封建迷信体系,人们认为,要想转世投胎,必须要过了奈何桥,然而桥上有只孟婆养的狗,因此那生肉不是给人吃的,而是给孟婆的养的那条狗吃的,只有狗吃了那块生肉,死刑犯才能转世投胎。

正是由于这种思想根深蒂固,犯人们面对生肉自然感恩戴德,对于他们来说,这块生肉要比熟肉顺眼的多。

事实上不仅是死刑犯临死前碗里会放一块生肉,平常人家若有丧事,有时也会在在案上摆一块生肉,可以说是古人的封建思想,也可以说是古人对亡者的一种美好祝福,怎样看待这件事,完全取决于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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